一種防治稻田惡性雜草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2111620307.8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65665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9 |
申請公布號 | CN114365665A | 申請公布日 | 2022-04-19 |
分類號 | A01G22/22(2018.01)I;A01G13/00(2006.01)I;A01K67/02(2006.01)I | 分類 | 農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狩獵;誘捕;捕魚; |
發(fā)明人 | 沈良;呂進;祝增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州市植保檢疫與耕肥管理站 |
代理機構 | 湖州果得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戴心同 |
地址 | 313014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qū)善璉鎮(zhèn)港南村楊家兜5號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涉及水稻種植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利用生態(tài)技術防治稻田惡性雜草的方法,具體包括以下步驟:1)水稻收割后稻田上水,促進鴨子取食雜草種子:在收割后的稻田放鴨入場之前,對稻田灌水,保持水位數(shù)天,促進雜草種子漂浮和萌發(fā),便于鴨子取食;2)冬季牧鴨:在上一年的11月中旬至當年5月上中旬在冬閑田進行牧鴨;3)氣溫零度為限,趕鴨下田或收鴨回巢;4)干濕交替,促進雜草萌發(fā);5)收鴨出售,準備種稻;6)繼續(xù)稻鴨共作:5月中旬后,開始水稻種植流程;水稻移栽后30天,水稻已完全定植時,即6月下旬至7月初,放入全新批次的鴨子與水稻共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