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杭港政罰〔2020〕J241 |
違法行為類型 | 02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2020年8月13日10時35分,杭州市交通運輸局執(zhí)法人員在富陽新桐水域巡查時,發(fā)現(xiàn)杭州富陽新桐建材有限公司有違法嫌疑,違反《杭州市港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其行為未按照安全停泊的要求調(diào)度船舶,維持碼頭前沿泊秩序。給予行政相對人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8-18 |
決定機關(guān) | 杭州市交通運輸局 |
法定代表人 | 劉承英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dāng)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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