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東正(福建)兒童用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林煙清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52177****578A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5)穗越法知民初字第893號 |
案號 | (2018)粵0104執(zhí)6541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3-02 |
發(fā)布日期 | 2018-08-29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廣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東正(福建)兒童用品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支付一口價授權費人民幣737000元、網絡及電子商務渠道授權費人民幣37420元、稅金人民幣46465.2元給原告廣州藝洲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二、被告東正(福建)兒童用品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廣州藝洲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支付遲延付款滯納金(其中從2014年12月1日起計至實際還款之日止,以人民幣280900元為基數(shù),按照每月1.5%的標準計算;從2015年6月1日起計至實際還款之日止,以人民幣500320元為基數(shù),按照每月1.5%的標準計算;從2016年1月1日起計至實際還款之日止,以人民幣39665.2元為基數(shù),按照每月1.5%的標準計算)。 三、駁回原告廣州藝洲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