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杭余市監(jiān)罰處〔2020〕228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其他廣告違法行為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對當事人發(fā)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作如下處罰:處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上繳國庫。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4-14 |
決定機關(guān) | 杭州市余杭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陶偉華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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