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牟城管)罰決字〔2021〕第60004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未在施工現(xiàn)場的危險部位設(shè)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違法行為,罰款2500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2-07 |
決定機關(guān) | 中牟縣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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