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人造板材粘合膠天然礦物甲醛消除劑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510794275.1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5505250A 公開(公告)日 2016-04-20
申請公布號 CN105505250A 申請公布日 2016-04-20
分類號 C09J11/04(2006.01)I 分類 染料;涂料;拋光劑;天然樹脂;黏合劑;其他類目不包含的組合物;其他類目不包含的材料的應用;
發(fā)明人 韓雄峰 申請(專利權)人 優(yōu)高雅健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 代理人 -
地址 51804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車公廟泰然八路深業(yè)泰然大廈B座702室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人造板材粘合膠天然礦物甲醛消除劑,由細度為5微米的麥飯石、沸石、硅藻土、六環(huán)石、凹凸棒石、電氣石、金紅石、蒙脫石、負離子粉、累托石組成,配比為麥飯石18%、沸石16%、硅藻土15%、六環(huán)石13%、凹凸棒石9%、電氣石8%、金紅石7%、蒙脫石6%、負離子粉5%、累托石3%。通過混合攪拌、高溫活化、冷卻篩選,把本發(fā)明加入到粘合膠中,其添加量為重量百分比的8%~12%。本發(fā)明主要用于除去生產人造板材時使用的各種粘合膠所釋放的甲醛,從源頭消除甲醛,給人們提供綠色環(huán)保、安全長效的人造板材粘合膠甲醛消除劑。在生產過程中不排放“三廢”,可清潔化生產,且不產生二次污染,真正達到凈化空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