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滬虹)城管不罰決字[2018]第060324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
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零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09-10 |
決定機關 | 上海市虹口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徐敏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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