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木地熱地板干燥及加工工藝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1310242968.0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175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25 |
申請公布號 | CN103317581A | 申請公布日 | 2013-09-25 |
分類號 | B27M3/04(2006.01)I | 分類 | 木材或類似材料的加工或保存;一般釘釘機或釘U形釘機; |
發(fā)明人 | 楊金華;牛道改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六安金樺木地板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安徽合肥華信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余成俊 |
地址 | 237431 安徽省六安市葉集沿崗工業(yè)區(qū)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了實木地熱地板干燥及加工工藝,包括有以下實施步驟:a、初次干燥,將原木加工而成的地板毛坯料,存放于通風陰涼處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自然緩慢干燥,待平均含水率降至20%左右時再進行第一次人工干燥處理,b、第二次人工干燥,經(jīng)第一次人工干燥后的毛坯料,待窯內(nèi)外溫差小于15℃后即可出窯,然后再入窯進行第二次人工干燥,干燥周期一般在7-8天,板材出窯后,進行為期一周左右的回潮,然后進入生產(chǎn)線進行生產(chǎn)加工四面刨光板及指接;c、第三次人工干燥,經(jīng)指接后的指接板在成型前需再次入窯平衡水份,干燥方法類同于第二次干燥,但干燥溫度不超過50℃,平衡處理4~5天后出窯存放3~4天后開始成型加工。本發(fā)明地面裝修材料既保持了環(huán)保美觀,又克服遇熱收縮,并通過日本相關(guān)的檢測部門的檢測,達到日本建筑基本法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