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灌云市監(jiān)案字〔2019〕355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罰款10000元(壹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07-04 |
決定機關(guān) | 灌云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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