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江寧建罰字〔2021〕00041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未對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的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處罰款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1200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11-02 |
決定機關 | 南京市江寧區(qū)城鄉(xiāng)建設局 |
法定代表人 | 刁志根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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