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朝公燕(治)行罰決字【2017】54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未將劇毒化學品的儲存數(shù)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
行政處罰內容 | 2017年10月25日15時許,朝陽市公安局燕都分局民警在朝陽市雙塔區(qū)他拉皋鎮(zhèn)他拉皋村的朝陽力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公司2016年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高氯酸未按規(guī)定到公安機關備案。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10-25 |
決定機關 | 遼寧省朝陽市公安局燕都新區(qū)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