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綿國土城西分監(jiān)[2017]04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1、責(zé)令退還非法占用的46110平方米土地;2、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shè)施;3、按每平方米15元處罰款69.165萬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04-21 |
決定機關(guān) | 綿陽市國土資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dāng)事人自負(f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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