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大普農(nóng)(獸藥)罰〔2017〕6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獸藥飼料類 |
行政處罰內容 | 1.沒收違法所得5700元;2.處貨值金額2.5倍罰款計1425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09-07 |
決定機關 | 大連市普蘭店區(qū)農(nóng)村經(jīng)濟發(fā)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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