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桂南交罰[2020]72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不按批準客運站點停靠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17:30分在珠海上沖汽車站發(fā)班去南寧武鳴汽車站,站內(nèi)配客15人,途徑南寧安吉客運站公交站時招攬了2名乘客上車,至武鳴報班后去往珠海,票價170/人,共340元運費,該車核定??空军c為武鳴汽車站。證據(jù)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視頻等。送達方式為直接送達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2-18 |
決定機關(guān) | 南寧市交通運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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