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垃圾爐排爐焚燒的污泥干化焚燒系統(tǒng)及其處理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1110150828.1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02322642A 公開(公告)日 2012-01-18
申請公布號 CN102322642A 申請公布日 2012-01-18
分類號 F23G7/00(2006.01)I;F23J15/00(2006.01)I;C02F11/12(2006.01)I;F01D15/10(2006.01)I 分類 燃燒設備;燃燒方法;
發(fā)明人 屠柏銳;林巖;閔澤清;賴劍波;鄭明宗 申請(專利權)人 新源(中國)環(huán)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 廈門市新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創(chuàng)冠環(huán)保(中國)有限公司;新源(中國)工程有限公司;屠柏銳
地址 361005 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qū)湖濱北路72號中閩大廈33樓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一種基于垃圾爐排爐焚燒的污泥干化焚燒系統(tǒng)及其處理方法。在該系統(tǒng)中,含水率80%的污泥進廠后卸入前置料倉,由前置料倉底部的污泥螺旋輸送機將污泥勻速定量送入調理池,在污泥進入調理池的同時,將稀釋水與污泥按1:1重量比例加入調理池,污泥達到高限位液位時,停止進泥,攪拌混勻,污泥調理結束;調理好的含水率90%的污泥通過污泥螺桿泵送入雙隔膜真空壓濾機進行壓濾脫水和蒸汽加熱干化,脫水干化后的污泥泥餅含水率在30%以下;污泥干化的廢熱氣體經抽真空冷凝后產生的廢水進入污水處理系統(tǒng)處理后達標排放,廢氣經收集進入垃圾爐排爐焚燒系統(tǒng)的垃圾池,干污泥經破碎機破碎后按一定比例與城市生活垃圾一起送入爐排焚燒爐焚燒,焚燒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飛灰、爐渣等可通過垃圾焚燒發(fā)電廠既有處理系統(tǒng)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