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漯市監(jiān)處字〔2020〕41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一、沒收、銷毀“哈爾濱烏爾啤酒”200箱(12×500ml)、240包(9×500ml)和上述啤酒包裝箱630個、瓶子標(biāo)簽33箱(24000個/箱);二、罰款6000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7-17 |
決定機關(guān) | 漯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dāng)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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