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滬浦公(消)行罰決字〔2018〕7076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zhì)量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責令停止使用并處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08-07 |
決定機關(guān) |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公安消防支隊 |
法定代表人 | 沈軍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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