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博)行罰決字[2021]00583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2021年3月16日,惠州市雄越泰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未經(jīng)公安機關備案購買易制毒化學品鹽酸和硫酸,違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根據(j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予以處罰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2021年3月16日,惠州市雄越泰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未經(jīng)公安機關備案購買易制毒化學品鹽酸和硫酸,違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根據(j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予以處罰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3-16 |
決定機關 | 惠州市博羅縣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