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自焚燒裝置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0720185318.7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52530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1-19 |
申請公布號 | CN201152530Y | 申請公布日 | 2008-11-19 |
分類號 | F23G5/02(2006.01);F23G5/14(2006.01) | 分類 | 燃燒設(shè)備;燃燒方法; |
發(fā)明人 | 胡志偉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遼寧省煙草公司鞍山市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鞍山嘉訊科技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張群 |
地址 | 114001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qū)園林路209號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生活垃圾自焚燒裝置,垃圾熱解產(chǎn)生的可燃性氣體在焚燒裝置中可以得到直接利用。該裝置的特征在于其結(jié)構(gòu)包括:爐體、裝料管、上部熱風口、下部熱風口、高溫氣體出口、渣口、換熱氣、余熱鍋爐、急冷塔、除塵器、引風機、煙囪、水淬機、分選機。裝料管在爐體頂端,上部熱風口兩個,下部熱風口一個,高溫氣體出口通換熱器和余熱鍋爐,換熱器又通上部熱風口和下部熱風口,余熱鍋爐通急冷塔,兩臺串聯(lián)換熱器通急冷塔并且通除塵器,除塵器下部是引風機,引風機通煙囪,渣口在爐體底部,渣口連接水淬機,水淬機連接分選機。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生活垃圾自焚燒裝置所需要的熱量由其焚燒提供,不需要添加任何輔助燃料;用高溫空氣助燃,不需要氧氣;氣化產(chǎn)生的揮發(fā)分在焚燒爐內(nèi)全部燃燒,熱效率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