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日志告警方法和裝置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2011204680.0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14518983A 公開(公告)日 2022-05-20
申請公布號 CN114518983A 申請公布日 2022-05-20
分類號 G06F11/30(2006.01)I;G06K9/62(2022.01)I 分類 計算;推算;計數(shù);
發(fā)明人 楊澤宇;王琳;馬海收;朱鳳濤;焦秀珍;王鵬達 申請(專利權)人 電科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北京金咨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地址 100041北京市石景山區(qū)石景山路54號院6號樓5層501-3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異常日志告警方法和裝置,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提取日志庫中的日志,在確定建立的日志模式集合中不含匹配的日志模式時,將提取的日志加入日志模式集合;對提取的日志進行模式聚類,獲得按照日志模式聚類的一個模式或多個模式的日志集合;基于每一模式的日志集合中各日志的共有模式生成每一日志模式對應的日志公共模式,并基于各個日志模式對應的公共模式生成日志公共模式集合;接收新日志;根據(jù)新日志是否與日志公共模式集合中的日志公共模式相匹配確定新日志是否為異常日志;若確定為異常日志,生成告警信息。本發(fā)明能夠高效地實現(xiàn)實時異常日志告警,而無需認為參與告警規(guī)則制定,節(jié)省人力,并可以避免可能出現(xiàn)的錯誤規(guī)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