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安地稅企 罰 〔2018〕 3 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稅收管理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2017-10-01至2017-10-31印花稅(財產(chǎn)租賃合同)未按期進行申報2017-10-01至2017-10-31印花稅(加工承攬合同)未按期進行申報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07-05 |
決定機關(guān) | 安陽市國家稅務(wù)局第一稅務(wù)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dāng)事人自負(f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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