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炸藥廢水的處理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1610534358.1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93656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14 |
申請公布號 | CN105936561B | 申請公布日 | 2020-02-14 |
分類號 | C02F9/08;B01J23/83;B01J35/10;C02F101/30 | 分類 | 水、廢水、污水或污泥的處理; |
發(fā)明人 | 賀前鋒;宋樂山;言海燕;陳亞利;趙迪;蔡群歡;姚詠歌;闕雄杰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湖南永清環(huán)保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長沙正奇專利事務(wù)所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馬強;蔣尊龍 |
地址 | 410330 湖南省長沙市國家級瀏陽經(jīng)開區(qū)319國道旁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炸藥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用酸將炸藥廢水的pH值調(diào)節(jié)至1~4,按炸藥廢水質(zhì)量的1~10%的比例加入0.05~0.2M的過硫酸鹽,混合均勻;(2)向炸藥廢水中或在炸藥廢水表面放置紫外燈,按炸藥廢水質(zhì)量的5~30%的比例加入銅鈰改性二氧化鈦催化劑,并進行曝氣,反應2~12h;所述銅鈰改性二氧化鈦催化劑是二氧化鈦中摻雜有銅和鈰,銅、鈰的摻雜量分別為二氧化鈦重量的5~10%、10~20%。本發(fā)明處理工藝簡單,成本低,維護方便,只需一步反應,就可使火炸藥廢水達標回用;以過硫酸鹽為氧化劑,不產(chǎn)生二次污染,沒有固廢產(chǎn)生;所用催化劑使用壽命長,連續(xù)使用,無需再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