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危險廢物填埋承裝容器及其制備和處置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1811109304.6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6901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9 |
申請公布號 | CN109369019B | 申請公布日 | 2022-04-29 |
分類號 | C03C10/00(2006.01)I;C03C17/22(2006.01)I;C03B11/00(2006.01)I;C03B25/00(2006.01)I;B67B3/02(2006.01)I;B09B1/00(2006.01)I | 分類 | 玻璃;礦棉或渣棉; |
發(fā)明人 | 阮金木;黃蘇鶯;呂賽君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紹興市上虞眾聯(lián)環(huán)保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杭州求是專利事務(wù)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傅朝棟;張法高 |
地址 | 312369浙江省紹興市杭州灣上虞經(jīng)濟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北塘東路18號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危險廢物填埋承裝容器及其制備和處置方法。本發(fā)明的危險廢物填埋承裝容器,由玻璃桶體和玻璃蓋組成,玻璃容器原料來自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含硅、含堿金屬廢物或可燃廢物。在玻璃容器制造時,通過二次燒結(jié)得到硬度強于鋼化玻璃的微晶玻璃,并在塑形成桶體后進行磷酸鉀噴涂退火進行強化。廢物處置時,危險廢物裝入桶體后用高溫玻璃熔融液進行液封成完整的封閉桶體,然后整體填滿。本發(fā)明的承裝容器具有良好的強度性能和密封性能,用于危險廢物的處置過程中,完全不需要其他的包裝材料輔助,不會產(chǎn)生新的污染,而且其僅需要對部分危險廢物進行玻璃化,所消耗的能源也大大減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