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昌州自然資罰告土【2022】1 |
違法行為類型 | 非法占用土地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1.責(zé)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2.對非法占用的26733平米土地處以5元每平米的罰款,計罰款金額133665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03-09 |
決定機關(guān) | 昌吉州自然資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賈玉鵬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zé)任由當(dāng)事人自負(f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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