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杭地稅稽罰[2017]232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浙江物產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其他違法 |
行政處罰內容 | 2014年4月在“管理費用”中列支無合法票據的郵電費5958.11元,2015年1-12月在“管理費用”中列支無合法票據的辦公費6766元,無合法票據的綠化費29279.6元,上述列支的款項均已在當年結轉損益,應調整減少允許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42003.71元,其中2014年5958.11元,2015年36045.6元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對你單位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涉稅情況進行了檢查其他未列明的發(fā)票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處以罰款250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11-27 |
決定機關 | 杭州市地方稅務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