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海市監(jiān)處字〔2018〕852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其他廣告違法行為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建議對當事人處罰如下:罰款人民幣20000元,上繳國庫。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12-10 |
決定機關(guān) | 海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張月明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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