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煤炭產(chǎn)銷信息安全傳輸方法和系統(tǒng)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2111492216.0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219257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2 |
申請公布號 | CN114219257A | 申請公布日 | 2022-03-22 |
分類號 | G06Q10/06(2012.01)I;G06Q10/08(2012.01)I;G06Q50/02(2012.01)I;G06F3/04817(2022.01)I;G06F16/16(2019.01)I | 分類 | 計算;推算;計數(shù); |
發(fā)明人 | 范錦茹;姚輝;劉臨沂;曹明;陳紅梅;浦龍;陳鵬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國家能源集團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北京邦信陽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劉銳 |
地址 | 83000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烏魯木齊市米東區(qū)米東中路518號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煤炭產(chǎn)銷信息安全傳輸方法和系統(tǒng),根據(jù)需求方信息、運輸方信息和銷售方信息分別為需求方、運輸方和銷售方生成了標識,當需求方、運輸方和銷售方上傳電子票時,需要將標識置于電子票上,由于標識是唯一地確定的圖像,具有不可復(fù)制性,所以系統(tǒng)能夠通過分析標識是否有效來判斷電子票是否有效,一旦發(fā)現(xiàn)標識無效則判斷電子票作廢,從而能夠確保電子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消除了過期票、作廢票、孿生票的情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