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智能型機器人掘進機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1910621645.X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594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0 |
申請公布號 | CN110259477A | 申請公布日 | 2019-09-20 |
分類號 | E21D9/10(2006.01)I; E21F17/18(2006.01)I | 分類 | 土層或巖石的鉆進;采礦; |
發(fā)明人 | 吳承國; 鹿文喜; 畢勝華; 畢曉東; 朱培勝; 姜玉浩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山東裕隆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唐陽煤礦 |
代理機構(gòu) | 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劉曉明 |
地址 | 272500 山東省濟寧市汶上縣南站鎮(zhèn)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智能型機器人掘進機,包括機載控制系統(tǒng)、截割系統(tǒng)、裝運機構(gòu)、行走架和液壓電氣系統(tǒng),所述機載控制系統(tǒng)通信連接有定位系統(tǒng),且所述機載控制系統(tǒng)一端通信連接有截割系統(tǒng)。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能夠?qū)崿F(xiàn)智能定位定向,保證該機器人掘進機工作的位置更準,提高了工作的精度。本發(fā)明能夠?qū)崿F(xiàn)機載自主智能控制和遠控相結(jié)合等,保證該掘進機能夠遠程被控制,保證該掘進機使用的智能性更高,本發(fā)明解決了掘進機靠人員操作的問題,消除了掘進過程中人的安全風險。該智能型機器人掘進機為我國井下掘進裝備實現(xiàn)智能高效,促進科技進步,有效避免了因突發(fā)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實現(xiàn)本質(zhì)型安全生產(chǎn),具有重大意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