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京工商東處字〔2015〕第235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經(jīng)營者與消費者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經(jīng)營者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quán)利的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罰款人民幣100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5-07-30 |
決定機關(guān)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東城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郭珪圖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