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瀘江地稽罰(2016)8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 |
行政處罰內容 | 對該單位少申報繳納稅款的行為處以0.5倍的罰款,即契稅處罰款378.38元,印花稅處罰款78,468.32元,土地使用稅處罰款50,568.21元;對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的行為處0.5倍的罰款198,555.02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6-06-28 |
決定機關 | 江陽區(qū)地稅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