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回收人造草坪及其制備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1510491592.6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064168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9 |
申請公布號 | CN105064168B | 申請公布日 | 2017-09-29 |
分類號 | E01C13/08(2006.01)I;C09J123/00(2006.01)I;C09J133/08(2006.01)I;C09J123/08(2006.01)I;C09J123/16(2006.01)I;C09J11/04(2006.01)I;C09J11/08(2006.01)I | 分類 | 道路、鐵路或橋梁的建筑; |
發(fā)明人 | 蔣朝云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江蘇威騰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南京利豐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任立 |
地址 | 214236 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西渚鎮(zhèn)溪東村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可回收人造草坪,按質(zhì)量份數(shù)計包括:苯丙乳液:30?40份、填料:5?10份、消泡劑:0.5?0.8份、增稠劑:0.5?1份、分散劑:0.3?0.6份、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15?50份、丙烯?乙烯共聚物:20?80份、聚烯烴塑性體:20?80份、無定形a?烯烴共聚物:5?30份;本發(fā)明所設(shè)計了的用于可回收人造草坪的無紡布黏膠及其制備方法,其耐酸堿、耐腐蝕,耐老化年限大于8年,拔出力>40N,在使用8?10年后可通過清洗、粉碎、擠出造粒的方式進行完全回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