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湖運政罰〔2020〕2617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容 | 2020年11月2日14時20分,接湖州市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通報,湖州市交通運輸局執(zhí)法人員在湖州物資汽車設備更新回收有限公司汽車修理廠檢查?,F(xiàn)場人員是楊瑞福。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湖州物資汽車設備更新回收有限公司汽車修理廠總計655天未上傳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二款,道路運輸相關業(yè)務經(jīng)營者未按規(guī)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相關統(tǒng)計資料和信息。責令改正并決定給予你單位以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11-16 |
決定機關 | 湖州市交通運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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