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嘉運政罰〔2020〕31J15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2020年10月9日10時5分,海寧市交通運輸局執(zhí)法人員巡查至海寧市長安鎮(zhèn)客專線虹金村路段時,發(fā)現(xiàn)李興蘭駕駛車號為浙F00384臨時牌照的斯柯達牌小型轎車正在該路段行駛。經(jīng)檢查相關證件,副駕駛員位置人員為隨車教練員陳建華,車輛所有人為海寧市大唐駕駛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據(jù)李興蘭陳述其正在陳建華指導下進行駕駛培訓相關學習。因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三條第(六)項,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員使用非教練車輛從事駕駛培訓被我執(zhí)法人員查獲。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并決定給予你單位以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10-09 |
決定機關 | 海寧市交通運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