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臺稅一稽罰[2020]138 |
違法行為類型 | 前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違法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違法事實:1.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你單位出租電子商務園大樓A幢(開發(fā)大道900號)、B幢(開發(fā)大道800號)部分房屋給臺州市潮奇木家具有限公司等17家承租戶,應收取房屋含稅租金16769148.00元[其中2017年8263156.00元,2018年8505992.00元(其中1月1日至4月30日314640.00元,5月1日至12月31日8191352.00元)],你單位沒有將這部分租金收入記入主營業(yè)務收入—房屋租賃收入并申報納稅。2.你單位電子商務園大樓(A、B兩幢)竣工驗收日期是2017年7月21,實際于2017年1月開始搬入使用A幢大樓7-8層,計建筑面積5098.99平方米;并同時將A幢7層的西邊,計建筑面積365平方米租給臺州馳騁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使用。你單位從2017年7月開始計算以上大樓的非出租部分房產(chǎn)稅,由于以上兩幢大樓土建及安裝工程的竣工決算報告未出,經(jīng)你單位核對、計算,確定該兩幢大樓的2017年1月房產(chǎn)稅計稅原值的為162125557.30元(含土地出讓金51730000.00元),2017年非出租用房屋應納房產(chǎn)稅537784.32元,2017年已納非出租用房屋房產(chǎn)稅385627.20元。3.你單位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與承租方陳媛媛等簽訂的24份房屋出租(租賃)合同,與承租方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分行簽訂的2份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xié)議,與承租方臺州市金雄廣告?zhèn)髅接邢薰竞炗?份LED屏場地租賃協(xié)議書,合計租賃金額為150512275.07元(其中:2017年117105918.79元、2018年33406356.28元),你單位沒有申報繳納相應的印花稅。以上違法事實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所列之偷稅行為,造成少繳增值稅1446662.04元、城市維護建設稅101266.34元、房產(chǎn)稅321994.27元、印花稅141903.40元。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對偷稅行為處罰決定:處以少繳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chǎn)稅、印花稅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計1005913.03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12-28 |
決定機關 | 臺州市稅務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靈彬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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