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fā)型分子保鮮劑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1611024292.8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2024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7 |
申請公布號 | CN106720248B | 申請公布日 | 2020-07-17 |
分類號 | A23B7/154;A23B7/157 | 分類 | - |
發(fā)明人 | 付巖吉;李喜宏;王潔;楊維巧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天津捷盛東輝保鮮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天津盛理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天津捷盛東輝保鮮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盛天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300450 天津市濱海新區(qū)塘沽于莊子村開華大街36號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涉及激發(fā)型分子保鮮劑,包括A、B、C三種組分,其中A組分包括精氨酸1?3份,半胱氨酸1?2份,茉莉酸甲酯1?3份,水楊酸甲酯1?2份,殼聚糖5?15份;B組分包括過氧化氫1?3份,β?環(huán)糊精5?10份,蜂膠4?6份,丙三醇0.2?0.5份;C組分包括一氧化氮2?3份。該激發(fā)型分子保鮮劑在果蔬采前、預(yù)冷、儲藏期噴施,一次施用,誘導(dǎo)果蔬獲得系統(tǒng)、持久、廣譜的內(nèi)源抗性,全程解決果蔬采前、采后病原菌侵染、果蔬抗體二次污染的安全問題。應(yīng)用在柑橘上,比普通保鮮方式多延遲15天,可降低果實冷敏度2~5℃,增效1~2倍,成本降低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