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麗蓮公(消)行罰決字〔2018〕0036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麗水市紫金花園大酒店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案 |
行政處罰內容 | 現(xiàn)查明位于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qū)紫金路339號的麗水市紫金花園大酒店有限公司營業(yè)場所內消防控制室未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該單位涉嫌違反了《浙江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根據《浙江省消防條例》第六十一條,決定給予麗水市紫金花園大酒店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中國工商銀行麗水市蓮都支行(帳號:1210201011200530058)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麗水市公安消防支隊蓮都區(qū)大隊 2018年3月9日。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03-09 |
決定機關 | 蓮都區(qū)區(qū)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