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運市城管執(zhí)罰(消)決字〔2021〕第15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條 |
行政處罰內容 | 1.責令立即改正,完善相關消防手續(xù);2.罰款人民幣3500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6-24 |
決定機關 | 運城市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