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下人社監(jiān)罰字[2020]0001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修正快運股份有限公司阻撓勞動保障監(jiān)察員依法進入工作場所檢查、調查的,銷毀或轉移先行登記保存證據(jù)、拒不執(zhí)行詢問通知書的處罰案件 |
行政處罰內容 | (一)、《浙江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拒不執(zhí)行勞動保障監(jiān)察詢問通知書的。”(二)、“關于印發(fā)《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辦法》的通知”(杭人社發(fā)﹝2017﹞16號)的標準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1-10 |
決定機關 | 下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