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上海童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gòu)代碼 | 9131010766****2264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20)粵0111民初10718號 |
案號 | (2020)粵0111執(zhí)10326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7-30 |
發(fā)布日期 | 2020-11-16 |
已履行 | 暫無 |
未履行 | 暫無 |
省份 | 廣東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水費(含污水處理費)1420.06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958.54元(違約金以1420.06元為本金,按照每日5‰的標準,自2020年3月5日開始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違約金以本金為限,暫計至2020年7月17日)。二、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電費7783.08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5253.58元(違約金以7783.08元為本金,按照每日5‰的標準,自2020年3月5日開始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違約金以本金為限,暫計至2020年7月17日)。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空調(diào)費6683.92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4511.65元(違約金以6683.92元為本金,按照每日5‰的標準,自2020年3月5日開始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違約金以本金為限,暫計至2020年7月17日)。四、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部分債務利息135.23元(以24148.33元為本金,按照每日萬分之一點七五的標準,自2020年6月16日開始計算至前述款項實際清償之日止,現(xiàn)暫計至2020年7月17日)。以上合計26746.06元(暫計至2020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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