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稀土拋光粉的再生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03119524.5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246407C 公開(公告)日 2006-03-22
申請公布號 CN1246407C 申請公布日 2006-03-22
分類號 C09G1/00(2006.01) 分類 染料;涂料;拋光劑;天然樹脂;黏合劑;其他類目不包含的組合物;其他類目不包含的材料的應用;
發(fā)明人 田汝梅 申請(專利權)人 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濱海新區(qū)支行
代理機構 天津市三利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劉冀湘
地址 300384天津市南開區(qū)華苑安華里17-3-401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失效稀土拋光粉的再生方法涉及一種對廢舊資源進行再利用的處理方法,特別是通過對失效稀土拋光粉的物理化學處理,使其得以重新利用的方法。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中主要包含有以下步驟:①使失效稀土拋光粉漿液中含有0.5-3摩爾濃度的水溶性堿和/或水溶性氟化物的化學試劑進行化學處理,經(jīng)過5小時以上的加熱攪拌,然后通過沉降、清洗和過濾后回收固體;②將回收的固體進一步熱處理后冷卻到室溫。回收的稀土拋光粉中,大部分玻璃粉末和其它雜質被有效清除,其物理化學特性得到改善。拋光粉回收率通常可達70-80%,拋蝕量一般可接近或達到50以上,可以繼續(xù)用于玻璃制品的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