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其建造方法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 CN202110496410.X | 申請日 |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7772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8 |
申請公布號 | CN112977729A | 申請公布日 | 2021-06-18 |
分類號 | B63B27/10;B63B73/20 | 分類 | 船舶或其他水上船只;與船有關的設備; |
發(fā)明人 | 閆永軍;王曉云;費利明;劉海濤;趙麗麗;南福鄭;劉繼宗;張帥;郭亮;何心;于海燕 | 申請(專利權)人 | 煙臺鐵中寶鋼鐵加工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gòu) | 深圳市隆天聯(lián)鼎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苗 |
地址 | 264000 山東省煙臺市高新區(qū)科技大道33號 | ||
法律狀態(tài) | - |
摘要
摘要 |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船舶及其建造方法。所述船舶包括甲板、相對的兩個側(cè)艙壁、軌道及吊機;側(cè)艙壁豎立于甲板下方,與甲板相圍合形成貨艙;至少一側(cè)艙壁上開設有艙口;軌道安裝于甲板的下表面,在兩個側(cè)艙壁之間延伸,并與艙口的位置相對應;吊機安裝于軌道上,并可沿軌道移動而能夠收容于貨艙內(nèi)或經(jīng)艙口伸出貨艙外;吊機的工作范圍覆蓋貨艙。所述建造方法包括:分別預制甲板子分段和軌道分段,其中,軌道分段中包含軌道;將軌道分段裝配至甲板子分段上并焊接固定,形成具有軌道的甲板分段;將吊機安裝于甲板分段的軌道上,形成第一船體分段;將第一船體分段吊裝合攏至其他船體分段。本發(fā)明的船舶可以提高貨物傳輸效率,該建造方法可降低施工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