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滬浦公(消)行罰決字〔2018〕8156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消防設(shè)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罰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8-09-17 |
決定機關(guān) |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公安消防支隊 |
法定代表人 | 印博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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