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桂(消)行罰決字〔2021〕0001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其他違法行為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給予桂陽縣蒙泉商務(wù)酒店頂樓生活增壓泵旁電器線路責令停止使用,并處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的處罰。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1-28 |
決定機關(guān) | 桂陽縣消防救援大隊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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