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紹地海罰〔2021〕0217 |
違法行為類型 | -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2021年4月8日,紹興市交通運輸局執(zhí)法人員通過浙江港航“智慧海事”綜合監(jiān)管平臺進行了取證:發(fā)現(xiàn)2021年4月6日15時00分,浙紹運6-23在杭甬運河錢清嶺江錨地,經(jīng)查詢綜合監(jiān)管平臺,浙紹運6-23船舶在進行進出港報告時,未如實上報船員信息,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內(nèi)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未按照規(guī)定向海事管理機構(gòu)報告船舶的航次計劃、適航狀態(tài)、船員配備和載貨載客等情況。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4-08 |
決定機關(guān) | 紹興市交通運輸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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