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 安 )安監(jiān)罰〔2017〕A34 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安吉縣物資供應(yīng)站未經(jīng)依法批準擅自儲存危險化學品行政處罰案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違法事實及證據(jù):2017年7月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7-08-24 |
決定機關(guān) | 縣安監(jiān)局 |
法定代表人 | 潘正平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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