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尼古丁香煙

基本信息

申請?zhí)?/td> CN200310116860.3 申請日 -
公開(公告)號 CN1545950A 公開(公告)日 2004-11-17
申請公布號 CN1545950A 申請公布日 2004-11-17
分類號 A24D1/18;A61K9/72;A61K35/78;A61P11/00;A24B3/08 分類 煙草;雪茄煙;紙煙;吸煙者用品;
發(fā)明人 馬偉業(yè) 申請(專利權)人 廣東新華生物科技實業(yè)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 北京科龍寰宇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人 孫皓晨;王家印
地址 525400廣東省電白縣水東鎮(zhèn)西湖街134號(醫(yī)藥宿舍)
法律狀態(tài) -

摘要

摘要 一種不含尼古丁香煙,包括煙草、抗白喉桿菌、抗肺炎桿菌和百日咳桿菌兩類中草藥,所述的煙草、抗白喉桿菌中草藥、抗肺炎桿菌和百日咳桿菌中草藥的重量份數(shù)比例為(3~6)∶(2~4)∶(3~5);所述的中草藥經(jīng)常規(guī)的炮制后粉碎,再與適當粉碎的煙草混合攪拌并加入1~2重量份的水;然后在25℃~50℃的溫度下發(fā)酵20~24小時;最后去除水分。本發(fā)明所采用的中草藥在發(fā)酵中使其所含的生物堿活化,被活化的生物堿與煙草中的尼古丁的活性基團牢固結合,強烈地抑制尼古丁的活性,使其失去了毒性。另外,本發(fā)明還對肺炎和咽喉炎具有一定的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