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蕭土處字【2019】第10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非法占地用于建造地鐵5、6、7號線工程及附屬設施 |
行政處罰內(nèi)容 |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141497平方米土地;2、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14149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屬設施41095平方米;3、對非法占用的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為3496平方米建設用地、44384平方米新增建設用地、235平方米未利用地,按每平方10元標準處罰,罰款481150元;對非法占用的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為52648平方米基本農(nóng)田、38799平方米一般農(nóng)田、11平方米新增一般農(nóng)田、1924平方米農(nóng)用地(非耕地),按每平米15元標準處罰,罰款1400730元;共計罰款1881880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01-11 |
決定機關(guān) | 杭州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蕭山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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