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zhí)行人詳情
失信被執(zhí)行人 | 北京銘揚互動廣告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高麗娟 |
身份證號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58771910-1 |
執(zhí)行依據(jù)文號 | (2014)朝民初字第14827號 |
案號 | (2016)京0105執(zhí)4412號 |
作出執(zhí)行依據(jù)單位 | 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 |
執(zhí)行法院 | 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03-18 |
發(fā)布日期 | 2016-04-19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北京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判決如下:一、解除原告北京榮恒泰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北京銘揚互動廣告有限公司簽訂的《指示廣告牌設立合同書》;二、被告北京銘揚互動廣告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退還原告北京榮恒泰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保證金五萬元;三、被告北京銘揚互動廣告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北京榮恒泰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違約金九萬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三千一百元、公告費二百六十元,由被告北京銘揚互動廣告有限公司負擔(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