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路(消)行罰決字〔2020〕0005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臺州市家私城有限公司自動消防系統(tǒng)未定期檢測案 |
行政處罰內容 | 現(xiàn)查明你單位自動消防系統(tǒng)未定期檢測,違反了《浙江省消防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根據(jù)《浙江省消防條例》第六十二條,決定給予臺州市家私城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的處罰。執(zhí)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臺州銀行(賬號:9016601234700027)。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臺州市路橋區(qū)消防救援大隊 2020年1月13日。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1-13 |
決定機關 | 路橋區(qū)市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滿商公司網(wǎng)
2億企業(yè)免費查
企業(yè)信息變動早知道
歡迎登錄
沒有賬戶?立即注冊
獲取驗證碼
找回密碼
返回登錄
歡迎登錄
返回登錄
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