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詳情
決定書文號 | (平)市監(jiān)稽罰字〔2019〕33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特種設備 |
行政處罰內容 | 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六萬元的罰款;罰款計陸萬元(6000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09-16 |
決定機關 | 平頂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備注 | 所報材料真實合法,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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